一、报到时间:2020年9月7日(周一)8:30—15:30。
二、报到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四楼会议室。
注:★老火车站广场乘坐B104路公交车到温州大学溯初学区站下车;动车南站乘坐83路到温州大学溯初学区站下车;汽车新城站坐54路公交车到温州大学溯初学区站下车;双屿客运中心站坐47路到三垟湿地站下车转微公交高教园区线路公交车到温州医科大学站下车;汽车南站乘坐B111路到温州大学溯初学区站下车。
三、报到程序:
1、填写网上人事信息:
请于8月10日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人事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材料,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工号查询见附件2。
2、携带以下材料来校报到:
(1)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党员不需要)的原件。
(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三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各层次前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份;二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一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一张。
(3)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原工作期间的在保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和社保缴费清单)。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职称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8月10日前发至人事处人才科邮箱rscrck@wmu.edu.cn)。
注:★ 凡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不齐全者,暂缓办理报到手续。所有复印件均须为A4纸张。
3、按学校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填写《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登记表》、《干部履历表》。
注:★为保证报到时快速准确填写《干部履历表》,请在报到前先了解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4、办理校园一卡通:
注:★请于8月10日前将教职工一卡通办理数据信息(附件4)发到人事处人才科邮箱rscrck@wmu.edu.cn,邮件和表格都请以工号+姓名命名。
5、党组织关系转入
高校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介绍信抬头请开“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6、团组织关系转入
团员需转移团组织关系(28周岁自动退团,无须再转)。在原毕业院校办理团员组织转出手续,入校后办理关系转入手续。
(1)原毕业院校办理团员组织转出手续
原毕业院校团的基层委员会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的时间,注明团费交缴情况,并加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章。
同时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点击业务办理,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团委(机关部门新招聘人员转入机关团总支),具体为“选择组织”里依次选择“团浙江省委”,“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XX学院团委”(转入“机关团总支”的选择“机关团总支”)。
(2)入校后办理关系转入手续
由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团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组织关系接收时间,并加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章。同时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接收新员工的团组织关系申请。
7、办理落户手续
(1)人事处代办
报到当天将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落集体户使用”,本人签字)交至报到地点,后由相关部门通知前往蒲鞋市派出所录入指纹,办理落户。
(2)自行办理
报到当天若无户口迁移证,由本人携带落户申请报告(校保卫处网站下载)、学校同意落户证明(校人事处出具)、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工集体户口本首页(保卫处出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派出所办理。
原户籍为温州鹿城区的户口迁回户籍所在地,其他的迁入学校集体户(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西路82号温州医科大学)。 保卫处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102室,电话:0577-86689855。 蒲鞋市派出所地址:横河南14幢102室, 电话:0577-88358119。
8、入工会:按自愿原则,正式开学后到校工会网站下载填写会员登记表,经二级工会主席签字后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同心楼511)。
9、岗前教育:9月8日-10日,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参加人员为全体新教工(包括2019年10月-2020年8月期间报到的新教工),无故不准请假,培训结果作为初定职称、转正定级的考核内容之一。
四、校本部新进教职工,如因学院的教学安排等原因需提前上班的,请直接与学院联系,由学院安排相关事宜。
五、分配到附属医院工作的毕业生按附属医院规定的时间直接到附属医院人事部门报到,其中属于学校编制的新教工须按以上要求按时报到、参加岗前教育,请各医院做好排班相关工作。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前14 天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行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温次日算起)。
2、 对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温返温未满14 天的人员,在温本地无固定居所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温本地有固定居所的,在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和落实网格监管的前提下,可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前,须按规定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符合解除医学观察标准的方可解除隔离。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3、来自非重点地区的教职工,近7天内从外省回来的教职工,需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检测阴性方可来校。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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